教育部关于招生的严禁通知

2024-01-19 01:49

教育部关于招生的严禁通知

为了维护招生秩序,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现就有关招生事项严禁通知如下:

一、严禁不公开学籍规定

各高校应公开招生章程,明确学籍要求,不得擅自更改录取标准。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暗箱操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禁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高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将录取通知书发放与任何形式的费用收取挂钩。

三、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

各高校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的优惠、承诺等手段争抢生源,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生填报志愿。

四、严禁随意变更招生计划

各高校应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和规定,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结构,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招生计划。

五、严禁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学生

各高校应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把控录取标准,严禁未经批准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

六、严禁提前组织招生

各高校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更不得采取提前批次录取等特殊手段。

七、严禁与中介机构挂钩招生

各高校应独立承担招生工作,严禁与中介机构挂钩招生。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介入高校的招生工作。

八、严禁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生信息

各高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发布招生信息,严禁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虚假招生信息。

九、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争抢生源

各高校应按照规定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励,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争抢生源。

以上九条严禁通知,请各高校严格遵守并执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