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招生政策公告最新

2024-07-03 18:13

教育部招生政策公告

一、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教育部在各省份年度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总量中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教育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条件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具体报名条件以各省级教育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以各省级教育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四、考试科目和形式

1. 考试科目: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2. 考试形式:以闭卷笔试形式为主,其他形式以各省级教育考试部门规定为准。

五、录取原则和标准

1. 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录取标准:各专业录取标准由各省级教育考试部门公布。

六、招生咨询和监督

1. 招生咨询:考生可通过各省级教育考试部门咨询电话或网站进行咨询。

2. 招生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监督电话:1234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不得作弊、违纪。如有违规、作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考生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3. 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考试用品。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各省级教育考试部门申请缓考或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