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教师法

2024-02-15 10: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 教师享有教育教学、从事教育科研、指导学生学习、管理学生、评定学生品行及学业成绩等权利。

2. 教师应当履行教育教学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教师的资格和任用

1. 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2. 实行教师聘任制度。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和岗位需要,聘任教师。

3. 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教师的工作能力,聘任教师。

三、教师的培养与培训

1. 国家建立教师培养制度,对教师进行分类培养。

2. 实行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教师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四、教师的考核与评价

1. 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价。

2. 考核和评价应当客观、公正、全面,以教师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和岗位需要为依据。

3. 考核和评价结果应当向教师本人反馈,并作为聘任、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五、教师的待遇和福利

1. 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2.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津贴制度,根据教师的职务和工作年限等给予相应的津贴。

3. 教师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医疗、养老等得到保障。

4.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教师提供帮助和奖励。

六、教师的交流和调配

1. 国家实行教师交流和调配制度,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

2. 教师可以在学校之间进行交流和调配,以促进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优化。

3. 在交流和调配过程中,应当尊重教师的意愿,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七、教师的奖励和惩戒

1. 国家建立教师奖励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违法行为的教师,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