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修订了吗

2024-02-26 04:20

教师法修订了吗?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教育质量的关键。为了更好地维护教师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进行了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地位,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依照本法的规定享有各种权益。

第七条 教师有权利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本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法所称教师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九条 教师与学校和教育机构之间就教育教学、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国家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教育事业。对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教师依法享有的各种权益。

第十二条 教师有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享受各项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