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预算管理办法最新

2024-02-01 20:27

教育预算管理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旨在规范教育预算的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预算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

1. 学校应当设立预算管理部门,负责教育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2. 预算管理部门应当由学校领导担任负责人,并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

3. 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协助预算管理部门做好教育预算的管理工作。

三、预算编制

1. 教育预算编制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精细的原则,以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 预算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教育预算。

3. 教育预算的编制应当包括收入和支出的预测,以及收支结构的安排。

4. 教育预算的编制应当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预算执行

1. 预算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教育预算,确保各项支出符合预算安排。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或者增加支出,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3. 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对教育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预算监督

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监督机制,对教育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调整进行全程监督。

2. 学校审计部门应当对教育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审计结果。

3. 学校应当依法公开教育预算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负责解释。

2. 本办法施行后,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