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禁令

2024-03-06 14:00

教育部

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以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这些禁令包括以下内容:

1. 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方法。任何形式的“点招”都是违法的,教育部将对此进行严厉打击。

2. 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方法或照顾优惠政策。任何形式的特权和偏袒都将被禁止,所有招生政策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方案。所有的招生计划都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招生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4. 不得擅自调整自主招生、高程度运动队、高程度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方案和规定的工程范围。这些特殊类型的招生必须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防止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

5. 不得划转方案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军队院校的招生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不得被任何机构或个人所操纵。

6. 不得擅自改变高校招生方案类型。任何改变招生方案的行为都需要经过公开的讨论和审批程序。

7. 不得为无方案高校或擅自为高校打破招生方案办理录取手续。任何破坏招生方案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以维护招生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8. 除国家特殊需要外不得在招生完毕后违规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补录。只有在满足国家特殊需要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特殊类型的补录,这确保了招生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这些禁令的发布,无疑将为全国的招生工作设立了严格的规范。它们旨在防止不公正的招生行为,保护学生的权益,确保每一个学生都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教育部对于招生工作的重视和决心,以实现教育公平为最终目标。

在实施这些禁令的过程中,教育部将与各地教育部门、高校以及社会各界紧密合作,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禁令的行为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这体现了教育部对于维护教育公平的决心和态度。

“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是教育部为了确保全国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而采取的重要措施。这不仅是对学生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全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期待并相信,在教育部的领导下,全国的招生工作将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公正,越来越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