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集团公约

2024-06-06 09:31

中小学教育集团公约

一、前言

为了提升我国中小学教育的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发展,中小学教育集团化应运而生。本公约旨在明确中小学教育集团的核心价值和行为准则,保障各成员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集团内部的协作与交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集团宗旨

1. 促进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

2. 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3. 推动学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4. 增强学校自主发展能力,激发办学活力。

三、行为准则

1. 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教育公平。各成员学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平等互利,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市场竞争。

2. 加强协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各成员学校应充分利用集团平台,加强教学、管理、师资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 提升教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各成员学校应注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积极探索符合学生特点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4. 强化师资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各成员学校应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训和交流,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理念。

5. 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形成共同价值观念。各成员学校应加强文化建设,倡导健康、积极、向上的学校文化,形成符合集团特点的共同价值观念。

四、合作机制

1. 定期召开集团会议,研究集团发展重大问题,交流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

2. 建立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推动优质教学资源的传播和应用。

3. 加强学校之间的师生交流与互访活动,促进相互了解和友谊。

4. 在师资培训、课程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提升各成员学校的整体实力。

5. 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探索符合时代发展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

6. 在招生、就业等方面加强合作,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多机会。

五、监督与评估

1. 设立集团理事会,负责对集团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理事会由各成员学校代表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 建立集团内部评估机制,定期对各成员学校的教学质量、管理状况等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鼓励社会各界对集团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4. 对于违反本公约的行为,集团理事会视情况给予提醒、警告、直至解除成员资格等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公正、公平、公开。

六、附则

1. 本公约经各成员学校代表签字后生效,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成员学校代表一致同意。

2. 本公约未尽事宜,由集团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