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监督管理制度

2024-01-26 04:34

幼儿园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我园的管理,提高保教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

1. 幼儿园由举办者负责筹措经费,园长全权负责管理幼儿园。

2.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集体领导机构,实行集体讨论决议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或专家进行咨询。

3. 幼儿园的财务和重大决策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4. 幼儿园设园长一名、副园长两名,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5.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家长的监督。

三、教育教学管理

1. 幼儿园应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幼儿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2. 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教学体系,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质量评估等,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

3. 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4. 幼儿园应尊重幼儿的个性差异和兴趣爱好,以游戏为主要教学方式,注重幼儿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

5.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和亲子活动,增进幼儿与家长之间的感情,提高幼儿的社交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四、安全管理

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幼儿园应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和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幼儿园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