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法全文完整版

2024-05-02 14:34

九年义务教育法全文

一、引言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二、定义与目标

本法所称义务教育,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制度,年限制为九年制。

本法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学龄前儿童早期教育

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学龄前儿童早期教育机构,为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四、小学和初中教育

小学和初中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完整的小学和初中教育。

五、课程与教学

课程与教学是义务教育实施的关键环节。国家制定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教育资源配置

国家采取措施,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教学设施、仪器设备等资源。

七、教师资格与培训

教师是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力量。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保障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的质量。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

八、学生权益保护

学生是义务教育中的主体,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安全保障制度。

九、教育管理与监督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义务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十、法律责任与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撤销办学资格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附则

本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