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十条禁令

2024-03-24 22:05

教育部十条禁令: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教育部近日出台了十条禁令,以加强学校招生管理,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各学校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定招生计划,并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任何学校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二、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选拔性考试或变相考试。

三、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变相“掐尖”选生源。所有招生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四、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应分别进行招生和编班,不得混合招生或混合编班。这样可以避免不公平现象的发生,确保学生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

五、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学校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所有招生宣传应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其词或误导学生和家长。

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学校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任何形式的捐资助学都应基于自愿原则,不得与招生录取挂钩。

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这些因素不应成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而应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八、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所有学生应享有平等的教育资源和机会。

九、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和强化应试训练

学校应按照教育部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要求进行教学,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和强化应试训练。这样的行为将违背教育规律,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十、严禁强制要求学生或家长点赞、转发等类似行为

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或家长点赞、转发等类似行为。这些行为应基于自愿原则,不应成为评价学生的标准或学校的规定。

教育部出台的这十条禁令是为了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各学校应严格遵守这些禁令,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家长和社会也应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教育的公平和健康发展。